为深化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宣传,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,定于2023年4月10日(周一)上午7:00在科教楼升旗台前举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升旗仪式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出席会议工作人员: 党组副书记、院长王云甫,党组常委、公司处长张海蛟,国家机关党政部门一般承当人,各五级师范基地分工考生办公一般承当人,二临床药理护理师范基地、第4临床药理护理师范基地通体在校学生教师。 二、注意力装修细节 (一)请加入升旗典礼的教师提起101分钟在场。 (二)请各相关联单位名称,并按照部门职责任务分配提前做好充准备分的工作的工作。 党政办、学工部、校团委 2025年4月6日